訂婚女方應備之禮品
女方應備禮品,意謂【回禮】
女方除了應退回男方部分禮品外,還需準備些許回禮,放入辦盤中由男方帶回。
應退回之禮品為:
1. 聘金:若不收聘金則退回,或只收小聘。
2. 禮香、禮炮、禮燭:各一份。
3. 禮餅:回贈數盒(以雙數為佳)。
4. 福圓:取兩顆其餘退回。
5. 豬腳、麵線、酒:收一半,另一半退回。
6. 米:米收下,米袋中置一紅包。
7. 閹雞:退回一半。
回禮應備禮品及準備事項:
1. 禮品若干。
2. 預備甜湯。
3. 甜湯圓、點心。
4. 酒席。
5. 贈與新郎的六件或十二件禮(如手錶、對筆、衣帽、鞋襪、皮帶、領夾、袖扣等。)
6. 媒人禮若干(包括紅包)。
7. 木炭:象徵新人的愛情彌堅、愈燒愈旺。
8. 麥或穀:象徵女方出嫁後能夠衣食無虞。
9. 黑砂糖:希望男方嘴巴甜甜蜜蜜,不會為難新娘,找新娘麻煩。
10. 緣錢或鉛線:取其台語諧音,若以緣錢煮糖水給男方喝下,代表新娘和夫家結緣,
相處愉快。
11. 肚圍:將圍巾摺成肚兜狀,內置紅包及手帕,祈祝新郎升官發財、好運連連。
12. 蓮蕉花和芋葉:這2種繁衍旺盛的植物,代表新人將來多子多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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